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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纪委监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廉政望奎
发布时间:2024-09-13

2024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两节”期间提出“十严禁”纪律要求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二是严禁违规吃喝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

三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四是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或以公款搞迎来送往、互相走访;

五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

六是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是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出行游玩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八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九是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十是严禁节假日期间,不顾客观实际,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过多过频,增加基层工作负担。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职责,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学习传达省市县有关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求,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县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及时把廉洁过节纪律要求落实到本部门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县纪委监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紧盯违反“十严禁”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455-6484466


监督举报邮箱:wkiwxfs@163.com


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望奎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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