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望奎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现将受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专项举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专项举报重点
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资金方面
1.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或转移支付等资金;
2.以借款、垫资、合作经营等名义,故意长期拖欠或变相占用农村集体资金;
3.以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支出名义,虚报冒领农村集体资金;
4.坐收坐支、大额资金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
5.其他违规管理使用资金问题。
(二)资产方面
6.违规违法出售、出租、出借农村集体所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农村校产校田,农用机械等固定资产;
7.扶贫项目违规处置、闲置浪费或收益未按有关规定分红;
8.非法侵占、无偿占有农村集体资产;
9.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产问题。
(三)资源方面
10.违规发包、非法占有农村机动地、账外地、林地、山岭、草原、滩涂、水面等资源;
11.发包合同价格明显偏低、承包期限过长、逾期不缴纳承包费、提前发包预收承包费、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不符;
12.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规决策,或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农村集体资源损失;
13.违反“四议两公开”制度,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源;
14.其他违规管理处置资源问题。
二、专项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
1.举报电话:0455-6484466。
2.举报邮箱:wkjwxfs@163.com。
3.来信、来访地址:望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委办公楼109室)。
望奎县纪委监委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望 奎 县 监 察 委 员 会
2021 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