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集中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加大“森林督查”“清风”“绿盾”等专项执法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毁坏林地、毁林开垦、盗伐林木、滥伐林木、毁坏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毁草开垦、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规挖土、采砂等破坏草原行为;破坏、侵占湿地资源行为;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行为;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等。
(二)严厉打击林草领域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占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地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行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等犯罪行为。
三、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集中整治期间,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林草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权和检举控告权,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6484466
2.来访(邮信)地址:望奎县纪委监委一楼信访室(职高西侧一楼)
(二)公安机关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6463597
2.来访(邮信)地址:望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办公室
(三)林业和草原部门受理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55-6827306
2.来访(邮信)地址:望奎县北二路林业和草原局二楼执法队
中共望奎县纪委机关
望奎县监察委员会
望奎县公安局
望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