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二、部门整体绩效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 会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纪委监委隶属于县委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共望奎县委办 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望奎县监察委员会 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办字[2019]8 号),县纪委监委主要职责为: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以 下简称县纪委)由县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望奎县监察委员会 (以下简称县监委)由县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县纪委与县监委合 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 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县委全面负责。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 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一、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纪委 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 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 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 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 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等党的 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 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 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1 -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 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指导全县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监委和县 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 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 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 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 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 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 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 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 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修改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 (八)开展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 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 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 2 -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主要负责人提名、考察等有关工作;组织 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县纪委监委部门本级有内设机构21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 室、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研究室(复查复议室)、纪检监察干 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 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 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第九 纪检监察室、第十纪检监察室。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参公事业单位0家,事业单位2家, 名单如下:
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是包括望奎县纪委监本
级以及所属标准化办案中心、电教中心两家预算单位的汇总预算。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2,034.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923.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3.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99 万元,增长5.43%。主要变动情况:2024年新考录人员增加导致相 关费用增加。
2.上年结转结余11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1.4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变动情况: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性质为财政 拨款。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6.事业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 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17 -
9.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10.其他收入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2,034.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1,923.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4.19万元,增长8.71%。主要变动情况:人员的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11.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28万元, 增长101.96%。主要变动情况:主题教育展馆布展更新费增加。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 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4.上缴上级支出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78万元,比上年增加 92.21万元,增长34.99%,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考录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单价100万元 (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房屋0平方米。 2025年,本部门拟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100万元(含)以 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房屋0平方米。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 元,2024年预算为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 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 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 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 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各 项收入。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 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办公水费、办公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一般维修费、专用房屋维修费、电梯维修费、专用设备维修 (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 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 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 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 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 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 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 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 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 金补记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 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 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 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 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 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 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