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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发出通知 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操办"升学宴"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高考刚刚结束,填报志愿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操办“升学宴”敛财不正之风,日前,市纪委监委正式发布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


通知有关要求如下。


  一、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禁操办各种名义的“升学宴”并通知近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严禁分批次、提前或延后操办“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品、礼金;严禁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入学;严禁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子女学习、外出旅游等费用。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领树立社会新风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既不操办“升学宴”,也不参加“升学宴”。要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加强对今年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提醒,主动报告子女参加高考有关情况,督促其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并报县(市、区)纪委监委或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备案。


三、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政治意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信访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处置。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操办“升学宴”敛财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委(党组)、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纪委(纪检监察组)严肃问责,持续释放失责必问、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监委公布了监督举报方式。监督举报电话:12388,或登陆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进入12388平台进行网络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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