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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严明“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
来源:廉政望奎
发布时间:2022-04-29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县纪委监委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强化纪律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

2、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走访;

3、严禁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基层单位;

4、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5、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带班、值班脱岗漏岗;

9、严禁餐饮浪费;

10、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参与吸毒、赌博、酒驾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责任传导

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疫情期间做到不违规聚餐、聚会、聚集,加强对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食堂、接待场所等重点岗位的管理,确保“五一”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责任担当,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勤俭节约、廉洁过节。

三、强化监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查处,坚决遏制隐形公款吃喝、变异操办敛财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典型问题一律公开通报曝光,绝不姑息。


监督举报电话:648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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